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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桐城市李立才工商案始末
   时间:2006-12-0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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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外出打工辛苦赚钱

      李立才,安徽省桐城市青草镇三星村人。15岁,他刚刚初中毕业就一个人到镇上,找了一份工作。可是每月300、400元的收入只能勉强供养家人,要想盖房子娶媳妇却是太少了。1998年,李立才踏上了北上的列车,成为亿万打工者中的一员。

      北京,让他兴奋,让他感到了无限的可能性。可是短暂的新鲜感消失之后,面临的却是生活的严峻考验。偌大的城市里没有一个亲戚朋友可以依靠,一切都要靠自己!这种突然而来的巨大压力,让他在充满希望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沉重。当他兜里的钱只够买一张车票和几个馒头的时候,一个老乡收留了他,让他跟着自己学做木工,这样,李立才成了一名木工学徒。

      学徒工的生活辛苦而单调,虽然师傅会教给自己手艺,可每天都要从早上8点干到晚上12点。学徒工也没有工资,那时,李立才最盼望的就是过节、过年,只有在这个时候,师傅才能给自己五十、一百元的零花钱。2000年,李立才出徒了。此后的几年里,他曾自谋生路,又找过工程队,还和别人合伙干过加工,但由于经验不足,辛苦的劳动并没有换来多少收入。第一年下来,他只挣了3000元钱。生活在他面前,彷佛还是一团雾,看不出自己要朝哪个方向走。
      李立才此后又辗转了几家木材加工厂,赚的钱多了一些。生活也不那么艰苦了,老家的热心人又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2004年5月,经老乡介绍,李立才来到了北京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工资要高些。原想着能在这里好好发展,却没料到噩梦偏偏从这里开始。

      ----意外刹那间发生

      刚到公司的时候,老板和他说,每个月给他1800块钱,这对生活根本没有稳定保障的李立才来说,无疑是有很大诱惑的。不过,老板特意强调了员工必须“能吃苦”,“打工的哪有不能吃苦的呢?”李立才想着,自己吃了这么多年的苦,现在再大的苦也受得了,自己一定要好好干,多赚点钱。可是他想错了,他没有料到这“苦”竟给他带来无尽的伤痛。

      刚进厂的两个月,他对这个公司还挺满意,每天可以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只有8个小时,工作量不大,伙食也不错,工资按月结算,李立才很满意。可是,到了第三个月,工作量突然加大,工头的要求也严格了很多。工作时间从8小时延长到了10小时,紧接着又从10小时延长到了12小时,最多的时候,李立才一天要工作13、14小时。而工作环境也更加恶劣,工人没有任何劳动保护,长期暴露在充满粉尘和有毒气体的车间。长时间这种高强度的劳动,使得工人不仅异常疲惫,而且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工头还向他们反复强调,谁要是生产出了残次品,就要扣工资,甚至还要开除。老板和工头只看重产品的质量,却对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视而不见,彷佛工人的生命还不如一件没有生命的产品重要! 这种对待工人的态度让他们心里很不平衡,可是现在工作并不那么好找,因此大家对这些苛刻的规定只能是忍在心里了。由于缺乏劳动保护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几率也就要高很多。

      2004年7月28日下午4时许,李立才和其他工人正在加紧赶制一批弧形门套,制作这种门套要用精密锯头为门框开口,这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儿,特别需要集中精力。连续的加班加点早已使大家身心疲惫,李立才一直在告诫自己要稳住,但无力而颤抖的手臂实在顶不住电锯了,电锯一下劈向了右掌锯,鲜血立刻喷涌出来!霎时,电锯、木料、衣裤和地面几乎全都染红了,李立才还没有感到疼痛,只是手掌里一阵冰凉,“这下完了,手要废了!”他一下子懵了。

      当疼痛感象潮水般涌上来的时候,李立才赶紧大声呼救。工友们听到他的喊声,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儿,看见李立才左手握着不停的往外涌出鲜血的右手,地上还有一大滩血。工友来不及多想,赶紧找了一块干净的布紧紧捆住了他的手腕,以便使血液流速减慢。做完简单的处理后,由于老板不在,工友们赶忙把他抬上了车,送往医院。此时,李立才已经很疲惫了,再加上刚才失血过多,意识都有些模糊了,头脑里恍恍忽忽的都是些飘来飘去的片断,连不成思绪,而一闭眼就是血殷出的红色和断掌。他不停的问身边的工友:“我的手能保住吗?我的手能保住吗?”工友们心里也没底,可不能这么和他说,就一连声的说:“能,能,一定能保得住!你放心吧。”李立才也知道工友们在安慰自己,心里乱糟糟的,“手要是能保住了,将来好好挣钱;可是,手要是残废了,我这一辈子该怎么办?”他又想到了家乡的女朋友,想着自己的未来,他心想,要是自己的手残废了,决不连累她!

      血还在不停的往下滴,李立才的衣服、裤子和鞋子上全都是鲜血。 车到医院门口,从车上下来的俨然就是一个血人了。医生先为他做了进一步的止血处理,然后安排他做手术。由于做手术的病人很多,他只能等着排队。在急诊室的时候,他焦急的问大夫自己的手能不能保住,大夫说,他们会尽量保住他的手的。李立才的心登时“咯噔”一下,凉了半截,再问另一位,说法又不一样,他心里更加没有底。等待着做手术的李立才此时的全部心思都在自己的右手上,他一看见穿白大褂的人就问:“医生,我的手能治好吗?能治好吗?”有的说可以,有的又说保不住。回答不同,他的心情也随之一会儿安稳如脚踏实地,一会儿又失望如直坠谷底。

      终于等到自己的手术了,六个半小时过去后,手术结束了。李立才被推回了病房,看护的工友急忙问医生怎么样,医生说:“手术很成功,手可以保住,不过大拇指能否留下还要看他的恢复情况。”听到这话,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李立才也感到稍稍安心。

      当时做手术时非常紧张,工友来不及向老板要手术费就急匆匆把李立才送到了医院,手术费也是工友们临时凑起来的,可手术后,医生对李立才说最好住院,另外根据手术后手掌的恢复情况可能还要两次手术,不然可能后果会很严重。后续治疗的费用对于刚刚工作不久的李立才来说,根本付不起,他只能维持着最低限度的治疗。每天不敢用太多的止痛药,疼了只能忍着,有时实在受不了了,他就用左手拿着报纸扇扇风,同时尽量去想其他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当左手输液时,他就只能用双脚紧紧蹬住床来减轻痛苦。甚至在梦里他也会被突然袭来的阵阵疼痛惊醒,浑身冒着冷汗。即使是这样的治疗,公司也不愿意再垫付费用了。住院的第三天,厂里来人接他出院,说住院太贵不划算,单位负担不起,就这样,李立才在医院里只住了三天,就不得不出院了。

      ----自我维权路坎坷

      没过多久,李立才的右手已经基本愈合,但还需要再做三次手术。他去找公司的负责人商量做手术交费的事情,经理却要他签一份协议,协议上说,公司给他8000元钱,以后他的手术费自行解决,任何医疗费赔偿费等等公司均不负责!他明白了公司想要推脱责任。他本想在第二次手术完成后,再来谈自己认定工伤的事情。李立才想着,如果单位支付给他三次的手术费用,再加上一些补偿,这件事也就这么算了,他也就不打算去认定工伤,但是见单位这样急着摆脱责任, 李立才心里很气愤,自己给公司每天辛辛苦苦的工作,到头来换来的却是一推了之!这么对待自己也未免太不近情理了。李立才据理力争,说出工伤认定的事,为自己找出法律依据,谁知公司负责人听了反而更加生气,表示就是连这8000元也不会给,一切费用要李立才自己想办法。从这时起,李立才就决心要向公司讨回自己的公道!

      虽然李立才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他平时好学,经常看一些有关劳动保护、工资和工伤方面的书和报纸,与工友闲谈时也会说说这方面的知识,李立才在医院的时候,已经开始注意收集各种单据材料了,后来他又到公司注册地的北京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想认定为工伤,就必须先确定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好是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工作证、工资条等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这些凭证也可以。李立才不得不为了取证往返奔波,他右手打着石膏,大拇指处支了个铁架,非常疼痛,根本动弹不得,左手还要拿装材料的大袋子,坐公共汽车来回颠簸,站都站不稳,但李立才决心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他硬是咬着牙坚持了四五天,终于把医院的单据、工商局的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都找齐了。由于他和厂子没有签劳动合同,他就把职工胸卡保存起来,又让当时目击工伤全过程的工友写下当时的情况,作为证人证言。拿到这些证据时,李立才的心也有了点底。

      拿到这些证据后,李立才再次来到了该区劳动局,认定工伤的工作人员看到他提交的证据后,认为初步证据已经有了,但还需要做些调查,就和公司通了电话。但公司拒不承认作证的工友是该公司的员工,这些工人同样也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李立才也无法证明工友就是公司的员工,这下子,李立才的心又提了起来。

      怎么去证明这些工友就是公司的员工呢?这可太让自己为难了。为了这个证明,他多次找公司和劳动部门交涉,跑了十多个来回,但仍然是毫无结果。就在李立才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听到要好的工友说,有几个工友因为受不了工头的百般刁难,已经不在公司干了,可公司不给他们结算工资,说以后再算,现在公司里没钱,只给他们几个人打了欠条。“这不是很好的证据吗?”李立才听到后,心里突然想到,“公司的欠条,不就是这些人是公司员工的好证据吗?李立才赶紧拿到欠条的复印件,又来到了朝阳区劳动局,有了这个证据,劳动部门接受了他的工伤认定申请。

      尽管自己身上的钱不多了,可手术是不能耽搁的,李立才先拿出自己攒的钱以及和工友借的钱垫了第二次的手术费。这次手术后,他住院十四天,出院后不久,劳动局就给李立才发了工伤证,看着自己的努力有了眉目,李立才心里充满了希望,他觉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正确的。他买了一本《北京市工伤保险政策选编》,对照着书本和自身情况,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他还是想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件事,可公司负责人却仍然对他不加理睬。既然自己有理有据,为什么不能通过法律渠道讨回公道呢?李立才决定申请仲裁。

      2005年2月,李立才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由于申请伤残补助金等费用需要伤残鉴定,而第三次手术还没有做,鉴定也就做不了,因此这次仲裁时李立才只能提出部分赔偿请求。开庭前他也想过请律师,可听说律师收费很高,自己现在哪还有钱呢?后来又听说在该区有个法律援助中心,到那里可以免费得到律师的帮助,可李立才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以后,才发现要符合他们的援助条件手续很繁琐,仅仅办这些手续就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无奈之下,李立才只能硬着头皮自己去开庭。他想,自己手里也有法律的小册子,把自己出工伤的事情讲清楚不就行了么?尽管如此,他还是带了个朋友旁听,也好给自己壮壮胆子。

      就在仲裁前半个小时,李立才找到仲裁员,想了解一下开庭到底是怎么样的,看到仲裁员手里的书和自己买的一样,他心里有了谱,决心也更坚定了。果然,开庭不久就当庭调解,让公司支付李立才医疗费、停工留薪的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等。单位一个月之后才给了钱,但是交得也是不情不愿,零零碎碎的今天给几百、明天给几百。李立才就靠拿到的钱,又找朋友借了一部分,做了第三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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