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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标准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7-06-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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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财政今年将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标准,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15元。甘肃省农民个人的筹资标准也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记者从甘肃省卫生厅了解到,从2007年6月开始,甘肃将在最后16个县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报销程序。至此,新农合制度覆盖了甘肃全省所有农村人口。

  据测算,甘肃省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部农业人口后,参合农民将达到1780万人,在参合农民人数增加和提高补助标准之后,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就达到2.67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1.8亿元。甘肃省目前已经完成了所有县区2007年新农合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预拨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预计当年筹资总额将达到9亿元。

  据了解,自2003年试点开始以来,甘肃省已经有628.7万参合农民得到2.95亿合作医疗基金补偿,参合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缓解。

  另外,甘肃省也于近日提出多项措施,包括试点县取消相邻县域同级医疗机构转诊审批手续,简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审批手续,实行农民自主择医等,方便农民就近就诊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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