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位于四川东北部、米仓山南麓,东接万(源)宣(汉),南抵达(县)渠(县),西邻仪(陇)营(山),北连通(江)巴(州)。全县幅员2229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12个居委会,486个行政村,396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8.2万人,耕地面积57.5万亩。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国家司法部、省发改委和省路桥集团定点帮扶县。
平昌资源富饶物产丰富。境内河道总长747公里,水力蕴藏量13.51万千瓦,可开发量6.3万千瓦,是全国“长治”工程先进县、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常见植物50余科、160余种,森林覆盖率36.7%;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石英砂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主产水稻、小麦、玉米、红薯、马铃薯、 油菜籽,并盛产蚕茧、茶叶、花生、甘蔗、烟叶、水果、黄(绿)豆及天麻、板栗、核桃、猕猴桃等土特产品。江口醇、小角楼系列白酒,川平牌菜籽油,皇山香茗茶等15个优质产品享誉全国。
平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3.2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41.9:21.7:36.4;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2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25元;人口自然增长率3.47‰。
平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04年底,全县有各类科技人员11.8万人,科技对经济贡献率达45%;共有各类学校719所,在校学生18.7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9.4%,教育质量连年在巴中市名列前茅;文化事业跃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全县拥有卫生服务机构786个,卫生技术人员3100余人;双拥工作被国家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县”。
平昌县积极优化劳务开发环境,狠抓劳务输出质量,突出输出成效,一月至今全县劳务输出18.3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6亿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劳务开发秩序。该县成立了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在农业局设立了劳务开发办公室,抽派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劳务开发办公室。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技能培训,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该县在三个职业中学、农广校、新世纪电脑学校、妇联女子学校建立了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并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开办了10余个不同专业的速成班。一月至今,全县共培训了11384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劳动力输出质量。
三、开展维权救助,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狠抓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25万份,致外出民工公开信1500份,开办了3期电视专题报道。受理民工维权案件67件,为民工维权索赔486.20万元;无偿援助外出民工2起,救助贫困民工家庭11起,发放救助资金3000元。
四、创新发展思路,拓宽劳务开发空间。建立了平昌民工职业介绍所,开通了“平昌劳务网站”,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平昌人闯世界”专题栏目。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42个,培育劳务输出大户13个,成建制输出劳动力13864人。建立了平昌县首家民工技能培训的“民工公寓”,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可容纳食宿300余人。与县人寿公司联合开展了“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套餐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劳务开发氛围,拓展了劳务开发空间。
五、落实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回乡创业。按照“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基本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引导民工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并从征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一月至今,共引导务工人员回乡兴办实体1200余家,吸纳资金6000万元,就地转移劳动力1.9万人,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