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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贺劲松)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来到首钢总公司,和首钢工人共度“五一”国际劳动节,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致以节日的祝福。此前的一天,温家宝总理给许振超写信 向工人致以节日问候。总理的行为再次提醒人们:劳动节要多想到普通劳动者。
众所周知,五一国际劳动节之所以成为全世界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普通劳动者为争取基本权益而设立的。起源于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发展到普通劳动者为自己争取一切合法权益。我国于1949 年12月将“五一”定为法定的劳动节。1921年“五一”前夕,在北京的共产主义小组成员邓中夏等人创办的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里,工人们学唱《五一纪念歌》。其歌词是:“美哉自由,世界明星,拼吾热血,为他牺牲,要把强权制度一切扫除净,记取五月一日之良辰。红旗飞舞,走光明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不分贫富贵贱,责任唯互助,愿大家努力齐进取。”由此可见“五一节”就是普通劳动者的节日。
劳动和劳动者,如果从广义上讲,当今中国社会,除了老人和孩子之外,绝大多数人都在劳动,都是劳动者。这就存在着不同阶层的劳动者。有些阶层的劳动者的劳动,由于本身所处的社会地位较高,不用说自然就得到了超乎寻常的尊重。比如领导干部的劳动、知识分子的劳动、一些企业老板们的劳动等等,他们至少不需要为一日三餐、八小时工作制等基本的生活保证和劳动保护等合法权益而斗争。但普通劳动者就不同了,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拥有的经济基础来看,同其他各个劳动者阶层相比较,应当是最低的和最薄弱的。即使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不尊重普通劳动者的现象仍然不时在发生,他们的合法权益仍然在屡屡被侵犯。
从媒体近年来所披露的情况来看,在我们国家依然存在着一些企业极不尊重工人的合法权益,“职代会”、工会成了摆设,应该给企业工人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用长期拖欠;一些企业以改制为名,把工人当“包袱”地甩了,眼睁睁地看着一些为企业艰苦奋斗几十年的工人或困难而不闻不问,一些企业只管赚钱,不管工人的劳动保护,一些企业工人得了职业病成器得不到有效地治疗。与温总理讲的“改革依靠工人,改革为了工人”的思想大相径庭、背道而驰!
最突出的是农民工问题,他们连国有企业的工人还不如。不尊重农民工,甚至是歧视、虐待的现象,单从近年来媒体的报道来看,就不是个别现象了。一些企业使用农民工,不签合同,不为其参加任何保险,出了事故就隐瞒推诿,使得一些因公致残的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一些企业随意要求农民工加班,随意克扣和拖欠工资。他们把农民工纯粹看成是求活路乞讨一口饭吃的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尊重农民工,动不动就以下岗相威胁。一些下矿井挖煤的农民工,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得不到保证,时刻面临着流血丧命的威胁,吃工头剩饭,一顿白菜汤要顶几个小时的劳动,简直到了拿农民工不当人的地步!就是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政策规定之后,依然还在发生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普通劳动者的贡献很大,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田雨)国务院研究室日前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称:农民进城打工,有利于沟通城乡关系,调整城乡社会结构,缓解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环卫工人、商场营业员、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公安干警等这些普通工人在别人可以放心地游玩的时候,他们却要更加紧张,更加辛苦地劳动着。很多农民工更是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劳动节的愉快与欢乐。
劳动节要多想到普通劳动者。普通劳动者的地位如何,从来就是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多想到普通劳动者。这也决不仅仅是评选几个劳动模范、让他们玩儿几天的事情,重要的是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是否真正落实了。要深入各类企业,认真检查他们在尊重工人,特别是尊重农民工方面做得怎样,是否还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做得如何,劳动合同签了没有,参加了劳动保险了没有等等,让每一位普通劳动者都能挺起腰杆做人,切实感受到劳动的光荣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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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没有高下,劳动不分贵贱。今年恰逢“五一”国际劳动节120周年,在这个以“劳动”而命名的节日里,千万别再遗忘了亿万农民工兄弟。他们虽非金领、银领、粉领、白领乃至蓝领,然而这支庞大的“灰领队伍”,却用廉价劳动为城市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每一个城市人,都应该带着
感恩的心态看待农民工的劳动。据统计,从1950年到1996年,中国农民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的资本积累总额约占我国全社会资本存量的2/3,正是这种“原始资本积累”撑起了改革开放与经济跨越的坚实基础。时至今日,亿万农民兄弟洗腿上岸,放下锄头穿上工装,成为工人阶级队伍新成员、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和主体,他们还在以低工资为城市发展提供资本。一组很有说服力的数字就是: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84万元,北京等地甚至超过3万元,而各地农民工工资尚不及其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的1/3,在沿海发达地区甚至出现10年未涨的怪现象。拿农民工的“口中食”换取低成本发展,放在过去尚能说得过去,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廉价不是农民工劳动成果的永久标签。工资是对物化劳动的一种价值衡量,社会为农民工劳动支付的报酬,寒酸得让人脸红。就拿对农民工相当“慷慨大方”的浙江企业来说,79.7%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在800元以上,听起来不低。但这绝不是一周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中央党校的学者在浙江一家拥有5000多名农民工的大型民营企业调研发现,农民工每月只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10个小时。由于实行计件工资,农民工要多挣钱就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假如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干活,拿到的计件报酬肯定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吃饭都不够!
“十一五”规划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建设蓝图,加快了以城带乡、反哺农业的步伐。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再次重申了同工同酬及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等要求。在“十一五”的首个劳动节,我们因而更加关注农民工的劳动。但愿农民工兄弟别再像过去那样“劳动”着过节,连起码的加班费也拿不到。对于那些无私奉献的农民工,城里人需要感恩,更需要兑付责任。
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到一群被称为现代民工的城市工薪阶层,他们生活和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工作节奏较快,五一的节假日,对于他们,唯一的需要大概就是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