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6月7日)
郭永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全面部署“十一五”和今年我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了一批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命名了一批省级劳务开发培训基地,组织参观了现场,相互交流了经验。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和把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绩,积极探索规律
四川是劳动力资源大省,又是劳务输出大省。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劳务经济,将其作为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途径、农民转移就业的战略举措、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产业,坚持不懈地抓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转移输出规模稳步扩大。2005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637.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42.9%,比上年增加147.3万人,增长9.9%,其中向省外输出817万人,省内转移820万人。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目前我省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已增长近20倍,劳务输出量占到全国总量的1/10。
二是劳务收入大幅度增加。去年,全省劳务收入达到722亿元,比上年增加76.6亿元,增长16.8%。全省农民工人均实现劳务收入4410元,比上年增加544元,增长14.1%。全省农民人均实现劳务收入1081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6%。
三是农民工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圆满完成了“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两年累计培训农民工1083万人次,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335.4万人,技能素质提高对农民工增收贡献率达63%以上。成功举办了首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吸引3万余名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学技能、长才干的氛围日益浓厚。积极打造“川妹子”、“川建工”、“川厨师”等劳务品牌,品牌输出30多万人。
四是劳务输出渠道积极拓展。以“培训基地+用工企业”、“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劳务基地县+输入基地”为主要形式,积极扩大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劳务开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开展省际劳务协作,大力开拓省外劳务市场。去年全省新增有组织、规模化劳务输出40余万人。同时,外派劳务质效提升,已输出1.75万人。
五是服务和维权水平不断提高。在加强培训、就业、维权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实施“农民工春风送暖”活动,开辟农民工出行“绿色通道”,为农民工就业、出行等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劳动执法和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全年受理农民工咨询投诉14万多人次,处理劳务纠纷近900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
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不仅取得了显著成效,而且在许多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以集中概括为“五个第一”:转移输出规模和劳务收入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和劳务品牌打造工程,开全国先河;举办全省性、综合性农民工技能大赛,属全国首次;开通农民工“跨地区就业远程见工系统”,是全国首创;设立华西民工救助中心,在全国独树一帜。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广大农民工不辞劳苦、艰辛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所有为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勇于走出家门、辛勤劳动、艰苦创业的川籍农民工兄弟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这些年来,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走过了艰辛历程,在实践中也逐步摸索形成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发展路子和工作模式。认真总结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对进一步推动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有六点启示:
第一,健全的领导体制,是抓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组织保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直接面向广大务工农民群体,涵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是一项面宽量大的系统工程。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没有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不可能有效开展的。在工作实践中,我省逐步形成了健全的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领导体制,把发展劳务经济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完善了分级目标管理体系,建立了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市州制度,对市州和成员单位进行双向考核,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
第二,科学的发展理念,是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健康发展的正确指引。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实现劳务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适应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及时调整发展思路,积极促进劳务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劳动力转移输出方式由自发流动型向组织引导型转变,农民工培训组织方式由行政主导型向市场运作型转变,农民工工作方式由输出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坚持这些科学理念和创新思路,是我省劳务经济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增长态势的重要原因。
第三,产业化的开发模式,是发展劳务经济的有效路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劳务开发,就要遵循市场规律,引入市场机制,真正把劳务经济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发展。经过长期探索,我省已走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为依托、以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化劳务开发之路,形成了政府搭台、跨区域劳务协作和订单式、定向式、集团化、有序化的劳务输出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劳务经济的迅猛发展。据统计,近年来全省50个劳务开发基地县、18个龙头企业、60个培训基地,培训农民工人数、劳务输出规模和劳务收入三项指标分别占到全省总量的65%、70%和79%。
第四,多元化的培训机制,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关键环节。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是决定农民工就业竞争能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高农民工素质,把农民工培训作为发展劳务经济的基础工程来抓。一方面,切实加大投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个人投入为主体、企业投入为辅助、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劳务培训投资体制。近两年,通过政府投入2亿元,带动全省农民工培训总投资近10亿元。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基地建设,形成了以职业学校为基础、以社会化办学为主渠道的培训体系,健全了省、市培训师资,市、县培训农民工的分级培训网络,圆满完成了各项培训任务。
第五,全方位的市场开拓,是发展劳务经济的根本举措。搞好劳务开发工作,必须注重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引导作用,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多渠道、多层次、多区域地组织劳务有序输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好务。这些年来,我们既瞄准省内市场,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又盯紧省外市场,切实加强省际间劳务合作;还放眼国际市场,努力扩大外派劳务规模。近两年,我省成功运用川疆、川京、川藏、川东北劳务洽谈会和厦门投资洽谈会等载体,就稳步提高了我省农民工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
第六,强有力的维权体系,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农民工权益能否得到维护,直接关系到劳务经济的持续发展,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开发,一手抓维权,切实加强农民工维权体系建设。全省建立了包括信息接收、情况报告、现场处置、维权救助等在内的综合联动机制,加强了法律援助、劳动执法体系建设。同时,注重整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力量,强化省政府驻外机构的前沿阵地职能,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扩大了维权覆盖面,提高了救助效率,为我省劳务经济的顺利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准确把握形势,不断深化认识
展望“十一五”,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正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着严峻挑战,也面临着大好机遇。全面认清形势,对我们及时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劳务开发工作正进入攻坚期,我们面临着继续扩大规模的艰巨任务。我省劳务开发规模已处于高位水平,但转移输出的任务仍相当繁重。目前,全省共有农村劳动力3900万人,按现有耕地面积和生产力水平测算,从事种植业需要1400多万人,畜牧水产业可吸纳300多万人,除去已经转移输出的,尚有近50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输出。考虑到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口自然增长的因素,转移输出的任务更加繁重。而与此同时,我省农民工在全国劳务市场还面临强力挤压,市场占有率增幅减缓。近年来,“珠三角”地区每年100万人左右的劳务需求增量,基本上被河南、湖南、安徽等新兴劳务大省抢占,省外市场拓展十分艰难。
第二,劳务开发产业正进入结构升级期,我们面临着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的紧迫任务。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演变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步伐进一步加快,珠三角、长三角等劳务输入主要区域正在进行一场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的产业结构调整,从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端先进制造业升级已成为一个大的趋势。体现在劳务市场上,就是对技能型农民工的需求大幅增长,对体力型农民工的需求逐步萎缩。目前,沿海地区“用工短缺”与“民工就业难”并存的现象,就是最好的例证。现在,我省农民工整体素质严重偏低,不能适应劳务市场需求的变化。在我省农民工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4%,分别比全国水平高6.7和5.6个百分点。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6%。农民工受训率尽管达到60%,但多数为基础性和引导性培训,参加技能培训和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只占30%左右。部分培训基地还存在专业设置不合理、师资不足、水平不高、教学设备落后等问题,影响了培训效果。同时,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尤其是市、县培训经费缺口很大。川籍农民工综合素质不高,直接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工作条件艰苦;二是就业竞争能力不强,劳务收入偏低。这已成为制约我省劳务开发水平的主要矛盾,加强培训势在必行。
第三,农民工社会管理和服务进入问题多发期,我们面临着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大任务。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和非农产业,伴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目前,在一般城市,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口已经相当于城市户籍人口的20-30%左右;在发达地区,甚至达到了城市户籍人口的3-4倍。受城乡分割体制残余的影响,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集中表现在: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缺乏工伤、大病医疗和养老保障;就业培训、子女上学、生活居住、土地流转、托留子女教育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改革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农民工工作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此外,伴随着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不断演变的新形势,我们的管理体制也不适应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不少市、县工作力量不足、经费无保障、服务无手段,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也面临着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大好机遇。最重要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充分肯定了农民工的历史地位,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方针政策。这是农民工工作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农民工社会管理和服务进入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省政府也结合我省实际,经征求各方意见和反复研究,将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社会贡献也更加认同,对农民工的实际困难更加理解,正在逐渐形成关爱农民工群体、关心农民工权益、关注农民工工作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进程中,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事关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我们一定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是新形势下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四川发展的根本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既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抓手。
首先,它为促进农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人多耕地少是我省的基本省情,也是农业生产面临的突出矛盾。当前,全省人均耕地只有0.7亩,不到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和世界人均水平的1/4。大量农业劳动力滞留有限土地的状况,决定了农业生产只能采取分户小生产的经营模式,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问题,就必须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走现代农业的集约发展道路,而这又必须以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作为基本前提。否则,人地紧张的矛盾就无法缓解。只有转移农民,才能发展农业。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就是抓现代农业建设,就是抓产业化经营。
第二,它为加快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滞后,是城乡差距最直观的表现,也是制约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条件改善的重要症结。农民工的转移输出,一方面为隐性失业的农民提供就业渠道,能够缓解农村公共资源承载的人口压力;另一方面又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供资金渠道,能够加快农村建设步伐。在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同时,大量资金流回农村,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加快了农村民居改造和公共设施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形式。我们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除了加大政府投入以外,更重要的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发展劳务经济,为农村建设积累资金。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就是抓新农村建设。
第三,它为解决农民问题开辟有效途径。“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根源又是素质问题。要解决我省农民的增收问题和素质问题,都必须把劳务开发作为一个重要途径。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对农民增收的极端重要性。近年来,劳务收入已经成为我省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占到了农民纯收入的近40%,占到了农民收入增量的一半以上。“输出一人,脱贫一户;输出两人,致富一家;输出百人,发展一村”,已成为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共识,也是对我省广大农村的现实写照。在今年我省粮价保持低位运行、畜禽养殖受到疫情影响的严峻形势下,要实现农民增收,难度很大,劳务经济肩负的任务更重。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加122元,其中劳务收入的贡献率达61%,真正发挥了增收主渠道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就是抓农民增收。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对提升农民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大幅度提升农民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完成这一战略任务的过程中,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又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培训,能够大大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同时,农民通过外出务工,经历了市场经济的洗礼,接受了现代文明的熏陶,增强了法制意识和民主观念,自身素质也会得到显著提高。他们将新的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逐渐渗透到广大农村,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变着农民和农村的面貌。特别是农民工中的一部分优秀人才,经过奋斗和打拼,还可逐步成长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技术骨干,有的甚至成为企业家。实践证明,劳务开发就是人力开发,劳务输出就是人才培养,劳务经济就是培育民营企业家的摇篮。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就是抓新型农民培育。
(二)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是新阶段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紧迫任务。综观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程,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社会发展一个带普遍性的趋势。从我国的情况看,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和壮大,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人口转移方式,必将伴随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进程。这不仅是农业和农村“轻装”发展的需要,更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迅猛发展的需求使然。温家宝总理指出,农民工“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抓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就是对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支持。
一方面,这是加快工业化进程的现实需要。农民工作为一支新兴劳动大军,已经成为现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占到了从业人员总数的2/3以上。可以说,现代中国制造业的参天大厦,是亿万农民工用脊梁和双手托起来的。而伴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当前,我省已进入工业化初期向中期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省委提出了“工业强省”战略,并着力打造具有劳动密集型特征的优势产业。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以强有力的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为依托,为我省工业化进程提供充裕的劳动力资源。
另一方面,这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载体。当前,农民工群体正在发生三大转变: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这三大转变表明,农民工已经成为推动城镇化的新兴力量。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9000万农民工实际已在城镇长期生活,我国城镇化率中约有7个百分点是进城农民工创造的。农民先务工后定居,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新型模式。这种模式让农民在城市能够住得下来,融得进去,稳得长久,避免了重蹈“拉美陷阱”的覆辙。当前,我省已进入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黄金发展期”,这一阶段也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期。“十一五”时期,我省要实现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就需要每年转移100万农村人口,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肩负着重要责任。
(三)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是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息息相关。一方面,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这就必然要求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农民工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城乡之间最积极的劳动群体,也是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加强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将带动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突破城乡分割,为实现工农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探索出一条新路。另一方面,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加强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既包括有序地组织农民参与现代化建设,又包括保障农民工与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
这里,我再讲一下劳务开发工作与农民工工作的关系问题。在劳务经济蓬勃发展、农民工群体不断壮大的社会背景下,这两项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劳务开发工作是上游,主要指务工农民成为农民工之前的转移输出和培训工作;农民工工作是下游,主要指务工农民成为农民工之后、成为城市居民之前的社会服务和维权工作。劳务开发工作的水平,直接影响农民工的技能素质、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农民工的社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又反过来影响着劳务经济的发展。把这两项工作衔接起来,就可以围绕务工农民的角色转变,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和全面的服务体系。我们一定要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决不能有所偏废、顾此失彼。
三、扩大转移输出规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十一五”期间,我省劳务开发工作的任务是:每年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增加70万人以上,劳务收入增加50亿元以上;培训农民工200万人次,其中获证140万人以上,品牌培训60万人以上。到2010年,我省劳务开发要实现“2121”目标: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达到200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000亿元以上,累计培训农民工2000万人次,累计获证1000万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这是促进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途径。要努力拓展市场空间,广泛开辟输出渠道,大力提高组织化程度,使我省劳务输出规模在高位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一要扩大对外输出。按照“巩固东部、拓展西部、扩大海外”的思路,继续稳定和扩大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和发展新疆、西藏和东北等新兴市场,努力开辟国内高端市场,稳步进军国际市场。坚持“培训基地+用工企业”、“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劳务基地县+输入基地”的产业化发展路子,充分运用商品化包装、市场化营销的手段,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培训基地联结用工需求与劳务供给的优势,大力发展订单劳务输出,提高劳务开发的有序化和组织化程度。今年,要继续加强省际间劳务合作,认真开好“川·深”劳务洽谈会、“泛珠三角”劳务高峰会,组织省外用工企业来川现场招聘,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二要加快就地转移。这既可以节约农民非农就业成本,又可以充分利用农业剩余劳动时间,还可以促进当地二三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这是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缓解城乡就业压力的现实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努力扩大本地的就业空间。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搞好小城镇规划和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人口的集聚能力。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要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农民工中的成功者回乡进城创业兴业,在夯实县域经济产业支撑的同时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这也是我们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一种有效形式。三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群,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四是积极发展农村水利、交通、能源、教育和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二)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大力开展就业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劳务经济总体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务工农民从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增强择业竞争能力,提高务工收入水平。
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我省要继续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重点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劳务扶贫工程”等国家项目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注重培训实效,根据市场需求、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特点和择业取向,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方式的灵活性、培训时间的机动性,推行学用结合、长短结合、训证结合、训输结合、引导性与技能性培训结合、正规培训与自学考试结合、请进来培训与下乡上门培训结合的方式。各类培训基地要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改善办学条件,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培训质量,搞好训后输出和跟踪管理服务。全省100个省级劳务培训基地要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带动我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高技能发展。大力实施劳务品牌战略,积极依托大专院校打造高端劳务精品,认真抓好“川妹子”、“川厨师”、“川建工”等劳务品牌的打造,努力把“川妹子”打造成国内第一、世界知名的劳务品牌。精心组织、认真办好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营造勤学苦钻、争当技术能手的良好氛围。
整合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转移培训能力。各级政府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实行管培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国民基础教育资源和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在农民工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他们扩大农村招生规模,鼓励他们开设多种形式的培训课程和培训项目,调动他们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的积极性。大力调整农村教育结构,积极探索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9+1”和高中“2+1”模式,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务转移输出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投入。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长效投入机制。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人单位要承担起对农民工岗位培训的责任。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教育培训经费,用于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积极探索开展小额信贷服务,为农民工培训、就业提供金融支持。要采取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工培训。
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在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为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树立为农民工服务的思想,严格鉴定质量,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制定对困难农民工颁证收费予以减免的优惠政策。
(三)着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延伸“跨地区就业远程见工系统”终端,不断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市场对接功能,减少农民外出务工的盲目性,降低风险和成本。依托劳动保障站(所)建立健全县乡服务网络,发挥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功能,向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劳务职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开展“票务直通车”等活动,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工出行难、购票难等现实困难,把关心送到农民工身边。
四、着力构建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民工工作的任务是实现“123”目标:形成一个体系——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两个机制——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建立三个制度——工资保障制度、劳动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努力,使农民工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一)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待遇。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对变相克扣、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工时拒付加班费用等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惩处。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职,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情况,实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对发生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专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严格执行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形成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要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防止变相压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对农民工加强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实行上岗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让农民工享受职业病待遇。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认真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从现行体制和农民工的特点出发,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优先满足农民工最迫切的保障需求,逐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一是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和数量惊人的职业病案例,以及由此引发的无数劳动争议,说明工伤保险就是农民工最迫切的保障需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落实全员参保工作。所有用人单位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强化预防工作,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二是加快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农民工大多处于青壮年阶段,发病率较低,风险较小,但由于收入水平低,对大病风险的抗御能力十分脆弱,极易因病致贫。因此,亟需建立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开展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重点做好当期医疗保险。各市州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三是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农民工把青春献给了城市和二三产业,一部分人因从事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工种和超长时间加班加点而透支生命,年老时劳动力普遍低下,不少人疾病缠身,在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情况下,面临生活风险。当前要积极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养老保险办法。省里将组织试点,按统一规定办法实施。
(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维权工作困难重重,健全农民工权益的维护机制至关重要。一要维护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让农民工在评定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二要维护农民工的迁徙权。各市州应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办法,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同时,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三要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限制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社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中的作用。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严厉打击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着力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要实行属地管理,统筹考虑、合理规划。一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使农民工子女接受与城市学生平等的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农村“托留儿童”的教育工作,将家庭困难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和“托留儿童”纳入“两免一补”的范围。把农村“托留儿童”教育工作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结合起来,在乡镇和村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满足“托留儿童”和其他农民工子女寄宿学习的需求。二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爱滋病、血吸虫病和结核病等特定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接种率。三要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将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政府同级财政预算,按照以人为本、方便群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免费为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咨询,确保农民工享有与输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四要加强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推广修建“农民工公寓”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租赁管理和租赁服务,为农民工提供低租金住房,切实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
在认真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群体的教育和引导,增强农民工的主体意识和综合素质。大力开展主人翁教育,引导农民工做社会的主人、城市的主人,主动适应角色转变,积极融入城市生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积极在农民工群体中营造学技能、长才干的浓厚氛围,鼓励农民工利用工作岗位和业余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关注农民工的心理健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带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工作难度高、区域跨度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关心农民工,帮助农民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像重视抓重大工程项目那样,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要像重视维护城镇职工权益那样,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最近又适应形势发展,将“四川省劳务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了成员单位,强化了职能职责。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为重要督查事项和考核内容。省级劳务开发基地县更要努力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年10月,省上将组织力量到各市州集中督查贯彻国务院及省政府文件和这次会议精神、推进工作的情况。
(二)落实部门责任。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列为部门重要工作,明确专人专管,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定点联系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反馈、工作督查、目标考评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农劳办(劳务办)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职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其他驻外机构要心系农民工,当好娘家人,切实发挥好省外市场的开拓作用、企业与农民工的桥梁作用、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作用。
(三)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市社区服务水平。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是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基础环节。村委会既要大力宣传、引导、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又要为外出务工农民家庭提供农业生产、子女教育、老人看护等帮助和服务,还要切实维护外出务工农民在家乡应享有的政治、经济权利。城市社区要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为他们提供子女教育、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等综合服务,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精神生活。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对待农民工,处处都要注重以人为本,事事都要做到平等对待。对待农民工,企业要由雇工管理向员工管理模式转变,城市要由限制管理向服务管理模式转变,城市居民要由排斥性态度向接纳性态度转变。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劳务开发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起理解、尊重农民工的风尚,形成关注、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各级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