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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出台新规: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购经适用房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时间:2008-03-1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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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救助……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相关政策措施正在制订中。很快,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就可以享受到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了。

  农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探索社保转接

  
社会保障方面,更加完善的新政策将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享受到跟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据了解,新政策将新增参保者的失业保险待遇;适时调整住院医疗报销政策和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办法;逐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并鼓励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此外,新政策对已参保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转接办法进行了探索。预计政策出台后,已经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累计计算。随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参加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可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申购经适房限价房+享公积金

  买房更加方便

  让农民变为居民,鼓励他们在城镇购房居住,就得建立和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定居城镇的促进机制。根据新政策,今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也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每年,相关部门还要划出一定比例的房屋,解决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住房问题。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放宽提取条件,让他们买房更方便。同时,支持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政府将给予补贴。

  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

  均衡公共服务

  新政策还在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公共服务上大做文章,提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他们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城镇低保救助,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

  据悉,我市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迁移后,对是否保留原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等,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具有选择的权利。

此外,我市还将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纳入常住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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