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把再就业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仅去冬今春就有21377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从去年的4.5%降到了今年一季度的3.9%。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和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去年9月和11月,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政策力度,深刻理解新时期我国“五大支柱、六大领域、十项政策”再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和要求,使全市增强了再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听取再就业工作汇报14次,春节前后,市领导多次深入社区调研,与工会同志一道帮助基层解决再就业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配套措施上给予了倾斜。从2002年11月到12月,清理核实了再就业扶持对象5.28万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3万人,再就业培训对象3.85万人。
全市财政预算安排900多万元再就业专项资金,并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增设“就业补助”款级科目,市级建立了20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鼓励支持下岗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宜宾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经覆盖乡镇、社区,帮助26454人次实现再就业,今年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的已有6500余人。在五粮液集团等大企业的支撑下,全市今年可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3.4万个。
宜宾市突出把“4050”人员作为再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翠屏区建立了16个再就业培训基地,加大保洁、保安、保绿、保序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每年优先安排2000名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宜宾市有效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列支无拖欠,对12127名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对协议期满但因企业原因暂时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1549名下岗职工,运用了财政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企业新减员和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2382名职工,及时提供了失业保险金,凡符合城市低保的都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与此同时,我市还关心中央、省属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并出台了“关系可以不转”,营业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1500元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下岗人员再就业,目前《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已经全面启动。